当事人 |
姚明,陈小兰,陈志坚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鄂0116民初10480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陈小兰:本院受理原告姚明诉被告陈小兰、陈志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鄂0116民初10480号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六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