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浙江嘉民塑胶有限公司 ,上海荣语贸易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浙0411民初881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上海荣语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浙江嘉民塑胶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411民初8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2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