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北京聚利莱科技有限公司 ,林州驰玉建材经营部 ,光影怡然(北京)艺术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豫0581民初7547号 |
案由 |
票据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光影怡然(北京)艺术设计顾问有限公司、北京聚利莱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已受理原告林州驰玉建材经营部诉你们票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豫0581民初7547号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2022年3月2日9时在林州市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1-2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