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陈锋华, 鹰潭市金顺运输有限公司 ,江西百利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河南胜利物流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豫07民终3742号 |
案由 |
运输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鹰潭市金顺运输有限公司、江西百利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河南胜利物流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陈锋华、鹰潭市金顺运输有限公司、江西百利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一并公告送达本院(2021)豫07民终3742号民事判决书及(2021)豫07民终3742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1-2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