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张志东,卢金霞,曹光鑫,李艳莉, 志丹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陕0625民初1386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陕西省延安市志丹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志东、卢金霞、曹光鑫、李艳莉:本院受理原告志丹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张志东、卢金霞、曹光鑫、李艳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陕0625民初13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