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张开义,刘家明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藏0202民初238号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桑珠孜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刘家明:原告张开义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藏0202民初238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