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蒲辉祥,向雪阳,卢德福,杨宗黔,罗晋,陈小艳, 重庆市江鸟生态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渝0114民初4581号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向雪阳,卢德福,杨宗黔,罗晋,陈小艳,重庆市江鸟生态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蒲辉祥与被告向雪阳,卢德福,杨宗黔,罗晋,陈小艳,重庆市江鸟生态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渝0114民初458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一、被告罗晋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20万元及利息;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详见判决内容】。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2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