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洪秀美,谢宏斌, 西安安盛置业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陕0112民初13405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谢宏斌、西安安盛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洪秀美与你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陕0112民初134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