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吴志明, 深圳市陆建装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闽0211民初901号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吴志明: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陆建装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被告吴志明合同纠纷[(2021)闽0211民初901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2021)闽0211民初901号民事判决书一份。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本院灌口人民法庭领取该份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其它当事人逾期未递交上诉状,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