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河北森茂特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河北新丝路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河北新丝路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河北森茂特激光科技有限公司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本案开庭时间以本次公告为准。 |
刊登日期 |
2021-11-1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