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侍建忠,石英花,马中正, 甘肃民勤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民勤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马中正:本院受理原告甘肃民勤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侍建忠、石英花、马中正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6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西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