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姜国娟, 大连再生资源交易所有限公司 ,河南上中下商品经营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奉城支行 ,郑州本立方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沪0120民初22662号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郑州本立方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河南上中下商品经营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姜国娟诉大连再生资源交易所有限公司,郑州本立方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河南上中下商品经营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奉城支行其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沪0120民初226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上海金融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0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