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苏祥江,苏全阵, 浙江万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苏祥江,苏全阵:本院受理浙江万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苏祥江,苏全阵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上述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月17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