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贾玉龙,冯建国,王桂花,钟丽, 武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平支行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贾玉龙:本院受理的武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平支行诉冯建国、王桂花、钟丽及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法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