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张兰,刘居普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苏0382民初6495号 |
案由 |
离婚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徐州市邳州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刘居普:本院受理原告张兰与被告刘居普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382民初64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