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淮安高新智能产业基金合伙企业, 淮安园兴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明匠智能系统有限公司 ,浙江浙银昆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上海明匠智能系统有限公司、浙江浙银昆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淮安高新智能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本院受理原告淮安园兴投资有限公司诉你公司股东出资纠纷一案,本院已依法立案受理,现依法向你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本院定于公告期满后第四日上午9时15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