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北汽银翔汽车有限公司 ,重庆凯特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海口华灿商贸有限公司 ,余姚市泰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渝0103民初29399号 |
案由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余姚市泰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海口华灿商贸有限公司诉重庆凯特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余姚市泰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北汽银翔汽车有限公司(现更名北汽瑞翔汽车有限公司)(2021)渝0103民初29399号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之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 (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28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2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