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黄智勇, 苏州聚杜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苏展机电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苏0509民初5129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苏州聚杜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黄智勇:本院受理原告苏州苏展机电有限公司与被告苏州聚杜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黄智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0509民初512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2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