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杨华,全勇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陕0111民初12189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全勇:本院受理原告杨华诉被告全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1)陕0111民初12189号,原告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立归还原告借款15000元并支付自2019年1月1日至实际给付之日的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以15000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19年1月1日暂计算至2021年9月1日暂计1588元);2、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