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肖巧奥运,肖巧,王欢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渝0110民初3053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欢:本院受理的原告肖巧奥运与被告王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渝0110民初305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被告王欢于本判决生效时立即偿还原告肖巧奥运借款11 000元;本案案件受理费75元、公告费600元,合计675元,由被告王欢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