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张方,毛启高,樊婕,胡晓敬,张海宾,杨延军, 河南中青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卓平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河南中青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海卓平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张方、毛启高、樊婕、胡晓敬、张海宾、河南中青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杨延军间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22年2月23日上午09时15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6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1-1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