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法院公告
当事人
王杰, 安徽坤康药业有限公司深圳市龙岗区元一发食品商行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
案由
-
公告人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
内容
深圳市龙岗区元一发食品商行: 本院受理王杰与被告深圳市龙岗区元一发食品商行、安徽坤康药业有限公司产品责任纠纷一案,现因你下落不明,特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审理。 特此公告。
刊登日期
2021-11-2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