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扬州中集通华专用车有限公司 ,南京晟世机床制造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苏0115民初12550号 |
案由 |
加工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南京晟世机床制造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扬州中集通华专用车有限公司诉你加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115民初12550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民事案件程序事项告知书及五个严禁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于公告送达期满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辅楼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
刊登日期 |
2021-11-2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