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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当事人
朱瑞庭, 友谊县吉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
案由
-
公告人
友谊县人民法院
内容
朱瑞庭:本院受理原告友谊县吉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1-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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