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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当事人
第三人-, 美联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广州国迈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麻江县教育和科技局贵州盛泰隆科技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
案由
-
公告人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内容
美联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广州国迈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麻江县教育和科技局、第三人贵州盛泰隆科技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通知你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2021年4月26日上午9时00分在杨源路218号西漕第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1-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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