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法院公告
当事人
张金梅,陈亮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
案由
-
公告人
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内容
陈亮:本院受理原告张金梅诉被告陈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举证、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六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刊登日期
2021-11-18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