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北京建工双兴集团有限公司,陈斌, 盐城翔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盐城翔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北京建工双兴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陈斌、盐城翔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