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许华付,第三人-, 河北君创星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石家庄弘昌汽车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睢宁众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苏0324民初7209号 |
案由 |
返还原物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石家庄弘昌汽车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许华付诉被告睢宁众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第三人石家庄弘昌汽车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君创星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返还原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苏0324民初720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原告许华付的诉讼请求。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06-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