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张振明,柯于锡,林坤鹏,张振良,陈光鑫, 凯得隆(福建)轻纺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晋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阳支行 ,福建万泰兴化工发展有限公司 ,晋江盛达针织实业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19)闽0582民初11519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柯于锡(公民身份号码36048119XXXXXX5058):本院受理原告福建晋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阳支行与被告凯得隆(福建)轻纺科技有限公司、福建万泰兴化工发展有限公司、张振明、柯于锡、林坤鹏、张振良、晋江盛达针织实业有限公司、陈光鑫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闽0582民初115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08-0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