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刘锋, 安吉租赁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刘锋:本院受理原告安吉租赁有限公司诉被告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上海金融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0-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