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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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0)渝05民初3405号 |
案由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芜湖万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邹城市腾发起重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与重庆春如商贸有限公司、重庆力帆财务有限公司、重庆裕途商贸有限公司、芜湖万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汾阳市华宝精煤有限公司、兖州煤业鄂尔多斯能化有限公司煤炭运销分公司、兖州煤业鄂尔多斯能化有限公司、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端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山东车元物流运输有限公司的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案号:(2020)渝05民初340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一套、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30(如遇节假日顺延)在重庆破产法庭(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街道花半里路3号)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02-0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