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解培金,董家强,尹贻金,尹贻民,李文艳, 山东肥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鲁民再444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尹贻民、李文艳:本院受理的再审申请人山东肥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解培金、董家强、尹贻金及一审被告尹贻民、李文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鲁民再444号案件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05-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