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张炜,李正梅,于艳梅,于虹,于然芳,曹瑞君,曹瑞萍,曹瑞满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鲁民再277号 |
案由 |
返还原物纠纷 |
公告人 |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于虹、于然芳、曹瑞君、曹瑞萍、曹瑞满:本院受理申诉人张炜与被申诉人李正梅、于艳梅、于虹、于然芳、曹瑞君、曹瑞萍、曹瑞满返还原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鲁民再277号民事裁定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