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法院公告
当事人
滕毅,燕守英,任宝剑,于洪,北京颖周律师事务所, 北京望隆商城有限公司宝业恒(北京)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
案由
-
公告人
江苏省徐州市沛县人民法院
内容
北京望隆商城有限公司(北京六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洪、宝业恒(北京)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北京颖周律师事务所:原告滕毅、燕守英与被告北京望隆商城有限公司(北京六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宝剑、于洪、宝业恒(北京)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北京颖周律师事务所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追加被告申请书、追加被告裁定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简转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1-01-17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