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姚安千,王培英,沈丽君,董冬华,董兴荣,第三人-, 无锡华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君莱电器有限公司 ,余姚市安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培英、余姚市安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无锡华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姚安千、王培英、宁波君莱电器有限公司、沈丽君、董冬华、董兴荣、第三人余姚市安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保全、管辖异议)、证据材料、诉讼须知及管辖裁定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03-2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