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蒋振宇, 中建六局土木工程有限公司 ,武汉凯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桦甸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吉0282民初91号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吉林省吉林市桦甸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武汉凯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蒋振宇诉中建六局土木工程有限公司、桦甸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与你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送达(2020)吉0282民初91号民事判决书及中建六局土木工程有限公司上诉状。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判决书、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01-1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