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张新国, 心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沪0104民初13434号 |
案由 |
侵害商标权纠纷 |
公告人 |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新国:本院受理心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诉张新国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张新国公告送达(2020)沪0104民初13434号民事判决书。张新国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上海市徐汇区龙漕路128号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上海知识产权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1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