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廖勇波,周海平, 武汉世家福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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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人 |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武汉世家福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周海平:本院受理原告廖勇波诉你等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独任制普通程序审理通知书。起诉要点:请求判令两被告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垫付材料费共计5700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