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林建旺,张绍达,吴家炳,官应明,薛兴, 云南雪兴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云南雪兴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薛兴 :本院受理上诉人林建旺、张绍达诉被上诉人吴家炳、官应明、云南雪兴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薛兴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2021年1月17日上午9点半在本院第十八审判庭询问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