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袁文成, 南京瑞翔佳亿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苏0113民初3759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南京瑞翔佳亿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袁文成与被告南京瑞翔佳亿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113民初3759号案件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你来本院(南京市栖霞区尧佳路99号)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你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