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赵飞,杜建南,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仓中心支公司 ,太仓市双凤镇新湖老杜建材经营部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1)苏1181民初2890号 |
案由 |
身体权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杜建南、太仓市双凤镇新湖老杜建材经营部:本院受理原告赵飞与被告杜建南、太仓市双凤镇新湖老杜建材经营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仓中心支公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1181民初2890号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如需提交证据及答辩状,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答辩状及证据副本,提交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