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兰华升, 山东省农业生产资料日照有限公司 ,深圳市大生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华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瑞盈信融(深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深圳融惠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上海市金融法院 |
内容 |
瑞盈信融(深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大生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兰华升,山东省农业生产资料日照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深圳融惠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诉被告瑞盈信融(深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大生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兰华升,上海华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农业生产资料日照有限公司保理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另外,本案将于2021年11月23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08-0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