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蔚蓝云创(上海)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上饶市凯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新好耶数字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新好耶数字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上饶市凯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蔚蓝云创(上海)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诉新好耶数字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上饶市凯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通过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上述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21年9月29日上午0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漕东支路81号第二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06-0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