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法院公告
当事人
林晖,田丹丹,林利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
案由
-
公告人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内容
田丹丹:本院受理原告林晖与被告田丹丹、林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田丹丹、林利偿还原告借款150万元及自2015年11月1日起的利息。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告知书、风险提示书、证据、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下午14时40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1-11-14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