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襄城县兴汉实业有限公司,郑运强,李万举,付永刚,耿书平, 许昌天戈硅业科技有限公司 ,夏邑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夏邑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襄城县兴汉实业有限公司、许昌天戈硅业科技有限公司、郑运强、李万举、付永刚、耿书平:本院受理原告夏邑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地址不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21年11月11日9时在本院六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1-0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