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程奇,周健,宛杏子,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芜湖中心支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苏州开泰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周健、宛杏子: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诉被告程奇、苏州开泰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周健、宛杏子、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芜湖中心支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07-1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