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华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苏0581民初10305号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苏州华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苏州华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送达本院(2021)苏0581民初1030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苏州华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履约保证金5000元,并支付以5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3.6%计算的一年利息180元。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公告费600元,合计诉讼费625元,由被告苏州华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1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