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泰州市建桦萃宝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河南省程瀚贸易有限公司 ,宜兴市新瑞升纺织有限公司 ,南京厚邦展览展示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苏0113民初955号 |
案由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程瀚贸易有限公司、泰州市建桦萃宝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南京厚邦展览展示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宜兴市新瑞升纺织有限公司与被告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程瀚贸易有限公司、泰州市建桦萃宝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南京厚邦展览展示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113民初955号案件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你来本院(南京市栖霞区尧佳路99号)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你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1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