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王建明,李美兰,王启飞,李忠元,王慧霞, 陕西府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滩支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19)陕0822民初2612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启飞:本院受理原告陕西府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滩支行(下称“府谷农商行中滩支行”)与被告王建明、李美兰、王启飞、李忠元、王慧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陕0822民初2612号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1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