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郭建华,夏立锋,杨峰,张振伟, 上海唯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沪0105民初10243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郭建华、夏立锋、杨峰、张振伟:本院受理原告上海唯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郭建华、夏立锋、杨峰、张振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沪0105民初102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上海金融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07 |